租地协议书

时间:2024-06-21 16:25:29
租地协议书汇编六篇

租地协议书汇编六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地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地协议书 篇1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面积、位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采取上交租方式,每年按协议日交本年租金,一年一交。租赁费为山地 元/年、亩,平地 元/年、亩。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租赁土地不得干预乙方经营和使用。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土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施工、项目建设,否则将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如遇征占土地等情况,土地补偿收益归甲方所有,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未使用土地的已付租金。树木等地上附属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租地协议书 篇2

出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田共计 亩。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亩。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约,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具有本土地经营权、使用权。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七、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方式;由乙方每年的 月 日,支付给甲方,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证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租地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项目,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

第二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共计 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计 年,自 年 月日 到 年月 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及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于每年的月 日缴纳。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 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 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 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 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6. 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租赁期内有权对农田,利和电网的改造,在合同期结束后享有处置权。

2. 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 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 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解决争议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地协议书 篇4

出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将位于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计 亩(即:长 米,宽 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计 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到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由乙方

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 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租地协议书 篇5

甲方:昆明市盘龙区金庄路小庄村192号 杨国亮 乙方:

甲方租有位于西山区团结镇三家村耕地面积总面面积2亩,其中荒地0.5亩,农户肖付洪耕地0.7亩,农户杨国华耕地0.8亩,荒地0.5亩,每亩每年租金200元整(贰佰元整)耕地1.5亩,每亩每年300元整(叁佰元整)租期为70年(柒拾年)

一、耕地面积1.5亩,每亩每年租金为300元整(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31500元整(叁万壹仟伍佰元整),荒地面积0.5亩,每亩每年租金为200元整(贰佰元整),合计人民币7000元整(柒仟元整)在70年(柒拾年)内无任何地增,租金70年(柒拾年)一次性付清,本租地合同还付加一份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

二、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将土地和协议合同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及合同从转让之日起一切风险和国家政策及甲方租地农户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和责任,经由乙方承担。

以上所述一切风险和债权债务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 月 日之间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甲方将土地与和同土地面积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租地协议书 篇6

甲方:(租赁) 县 镇 村 组村民委员会

乙方:(承租) 村 组村民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合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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