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协议书集合五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_______与乙方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占股___%;乙方出技术,占股___%。
二、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范围:
项目经营地址:
三、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份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____%。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六、违约责任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年。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个人入伙协议书
原合伙人(甲方): 新合伙人(乙方):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
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
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
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合伙字号(个体工商户字号):
第四条 经营场所:
第五条 乙方入伙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合伙停止营业止。
第六条 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伍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30%。
2、因乙方为甲方进行其他店面的财务核算,乙方30%份额中的10%为乙方的劳动报酬;
但乙方财务核算的店面不超过五家,超出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将出资款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甲方负责合伙事业的日常经营,乙方负责财务核算。
1、盈余分配和亏损承担:利润分配(含计提或摊销的相关费用)甲方占70%,乙方占30%;
亏损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2、债务承担:合伙产生的对外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
3、若合伙今后需要追加投资,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第八条 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第九条 若本合伙有新合伙人加入,由甲方在自己所占份额内与新合伙人进行份额划分,
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相关权益和本协议约定的盈余分配。
第十条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
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 签订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
出租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铺面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新大洲大道430号铺面出租给乙方,租期为伍年(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9月30日止),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要求终止合同,提出方须赔偿对方20xx元人民币做为违约金。
二、租金计算方法:
1、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9月30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2、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9月30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作为租赁铺面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租赁期满之日由甲方确认不造成该铺面及其配套设备无损坏后,方可如数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付款方式
遵从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二个月交纳租金一次,乙方必须在交费当月1日前支付给甲方全额租金,逾期一个月不交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铺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所有保证金,租金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变卖该铺面所有财产作为抵清甲方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各种违法经营项目及从事与饮食、机械维修相关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出租铺面并没收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六、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将铺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此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有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的情况,如改造、装修房子等。
七、租赁满期前三个月,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租,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下个合同定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不能损坏墙面的装修(如门窗、卷闸门、电表、水表等),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自然灾害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租赁期间水、电费及使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电费每度1.20元,水费每吨3.00元。
九、租赁期间,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铺面(如有转租或转借该铺面,甲方有权收回该铺面),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使用用途,如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铺面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司法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60%;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40%;
(二)双方以 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 _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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